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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要抓牢两个“关键”

发布:企业信用评级—中诚融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时间:2022/12/8 11:45:48

 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。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,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。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之际,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于11月1日落地实施。

 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营商环境明确定调,背后的含义有哪些?《条例》的实施对于完善市场机制,激活亿万中小微商事主体的积极性有哪些促进作用?本网记者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、公共管理学院马亮教授。

  创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

  马亮表示,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优化营商环境作了浓墨重彩的阐述。其中,专门提到要完善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公平竞争、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,优化营商环境。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方向:“要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”。这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一个宏大的命题,而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“关键一招”。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打响攻坚战,以“放管服”改革为“突破口”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辉煌战果。各级政府均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程,着力推进。市场主体亲商、惠商的环境不断优化。2013年至今,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第96位跃升至最新的第31位。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在过去10年翻了两番,从1085万户增长到4457万户,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.6亿户。尤其是一些开放新高地,营商环境的改善更为显著。可以说,营商环境的改善,是过去10年来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  在马亮看来,营商环境对于广大市场主体的关系,就像鱼儿和水,水美才能鱼肥。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,离不开优质的市场主体。要涌现出更多高质量的市场主体,就离不开一流的营商环境。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中,中小微企业就像破土的“嫩苗”,最终通过公平竞争,其中一些会成长为参天大树。

  从市场主体整个生命周期看,营商环境伴随一个市场主体从注册、成立、运营、成长和发展壮大的全过程。正因如此,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两处对营商环境建设提出要求。一是完善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公平竞争、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,优化营商环境;二是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,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。

  “这两个方面传达出明确信号,前者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破题思路,而后者是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开放思路。两者合而为一,形成打造具有中国特色营商环境的发展道路。”马亮告诉记者。

  让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

  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,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,同时吸纳了大量人口就业,此次我国颁布的新修订《条例》对激发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有哪些促进作用?

  马亮认为,本次《条例》是在2011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基础上进行修订的,这说明政策在与时俱进。过去十多年,我们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,这意味着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有所调整。从市场主体数量看,如果把我们国家的市场主体看作三分天下,个体工商户占据了三分之二的数量。因此,我们的营商环境工作就要围绕这个最大的市场主体,推动相关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,给个体工商户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,这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一招。

  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,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量既巨大,营商环境工作的内容也需要更加细致入微。这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,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,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、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,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、保障、激励作用。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,深入推进政务服务“一网、一门、一次”改革,全面推行审批服务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次办……”营商环境改善不断释放制度红利,给广大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
  马亮表示,在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这场大考中,没有谁能“等得起”“坐得住”,为了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深入,“放”出活力、“管”出公平、“服”出便利,突出送政策,推动政策制定“最先一公里”和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协同发力,让企业享受政策举措的“真金白银”。

  突出解难题,深入调查研究,掌握企业发展之困、经营之难,共商解难之策、纾困之方。突出优服务,既在项目建设、资金融通、要素保障上真扶,也在市场开拓、技术创新、效益增长上实助,倾心倾力为市场主体提供贴身贴心的个性化、专业化、精细化服务,真正做到让企业投资放心、发展安心、生活舒心。

  营商环境建设要抓牢两个“关键”

  营商环境集中体现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软实力。据世界银行排名,我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前10个经济体之列。马亮表示,新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抓牢改革创新和法治支撑两个“关键”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长足进展,并且一直在向改革“深水区”挺进,这一方面要求我们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面对“爬坡过坎”的“关键区域”要继续发挥好改革创新这一“绝招”,另一方面,还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。

  法治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。近年来,围绕市场主体需求,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,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”写入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,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推出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。

  健全完善的制度法规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基。要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、人民满意、企业支持的做法用法律法规固化下来,拓宽完善全链条沟通的反馈渠道,及时听取来自广大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,加快“立改废释”,完善法治建设规划,让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过程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筑牢筑实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屏障。同时,应以更大力度推进执法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政府服务效能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,厘清市场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关系。

  此外,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大力借助数字化的力量,通过“数字+”,把政务环境、市场环境、法治环境、社会环境、开放环境等有机衔接、纳入大数据体系,统筹兼顾、通盘考量,实现宏观协调、良性互动。既要依靠“数字+市场”,保证市场资源的自由流动,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市场效能,又要通过“数字+法治”,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,织牢营商环境防护网,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。只有这样,才能有效通过“数字化”把市场主体和市场预期加在一起,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,从而让“有形的手”和“无形的手”配合默契、挥洒自如,合力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。(作者: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、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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